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21-05-24 11:01:04

标题: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怎么开证明

户籍在滨海新区,实际居住咸水沽镇,孩子准备上小学。跨区人户不统一,现在派出所不知道教委要什么证明,居委会只能开具居住证明。需要开什么证明才能让孩子在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反 馈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21-06-01 10:5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待有结果将再次向您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依据天津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及津南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符合“人户统一”条件的适龄儿童即可划片就近入学。对于“人户不统一”的情况,需由公安部门出具“因户籍政策无法迁户”的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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