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元/人/月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领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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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静海区区委 编辑:刘影 2021-05-06 10:50:00

内容提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2019年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直至亡故为止。

  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曲*”留言:网上经常能看到独生子女父母能领到政府补贴,不知道真的假的。所以请问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否能领到补贴,如能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静海区区委回复:根据2016年颁发的《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奖励扶助的对象和标准,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村地区农业户口人员;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2019年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直至亡故为止。

  综上,您反映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奖励扶助条件,您可以备齐相关材料去村委会申请奖励扶助金。(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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