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西青法院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了系列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据悉,该系列案件系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刘某某、田某某等一百余人分别购买了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商品房屋,但该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房屋,刘某某等人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该公司支付违约金,但遭到拒绝,故刘某某等人诉至西青法院,胜诉后申请执行。该系列案件共140余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标的高达2100余万元。被执行人一直以资金不足为理由拖延给付。
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权益,西青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就该系列案件多次召开部门专题会。全体法官对140余件案件逐一进行分析,并按照案件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研讨制定出多种集中执行方案。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冻结银行账户、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不断向被执行人施压,督促其尽快支付执行案款。在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将部分案款交至法院。随后,法院将案款及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部分房产虽然已经被查封,但该房产已经被抵押,如果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处理房产,申请执行人需较长时间才能拿到执行案款。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力促双方达成调解,督促被执行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尽快让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
执行局全体干警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为双方释法说理。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