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男方所在单位如何支付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请问:
1.男方所在单位如何支付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2.如果男方所在单位在护理假期间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怎么办?
上述问题政府有何规定。
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请问:
1.男方所在单位如何支付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2.如果男方所在单位在护理假期间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怎么办?
上述问题政府有何规定。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留言收悉,区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查办理。针对问题一:《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问题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以上情况已与反映人进行沟通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