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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市财政局 编辑:刘影 2020-11-26 16:57:20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佳莹”留言:会计信息调转及调转后18年继续教育是否需补?
市财政局回复:按照我市规定,2018年对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做强制要求,我市会计人员不需要补学2018年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管理按照属地原则,会计人员应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并完成继续教育。(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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