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贾翠平”留言:您好,我家孩子今年7月份积分落户到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街道。孩子目前在河北省沧州市第一中学读高二,离家比较远,想转学来天津。想问问河东区45中学、天津市54中学、天津市102中学等学校能不能接收?
河东区政府回复: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高中跨省转学(含转出、转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办理流程如下:(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二)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向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三)转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向市教委提交转入申请,并由市教委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四)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学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五)转入学校获得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