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赵帅”留言:我新购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因安装充电桩需要有国家电网专用电表,在申请电表的过程中需要大队(社区)开具有车位的证明。因我们是还迁小区,目前没有租赁车位的服务,因此无法开具相关证明。我们住在一楼,想在门口不影响其他住户的情况下安装一个壁挂式充电桩,但是因小区物业不给开具证明无法施工。如果无法安装个人充电桩,是否小区内会有此类配套设施?
西青区政府回复:经了解,您遇到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工作人员向您详细介绍了“个人”充电桩报装流程及我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情况。您居住的张家窝镇瑞欣家园已列入建设计划中,发改委将督促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加快缓解新能源车主“充电难”问题。(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