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受疫情影响,健身房等服务行业在上半年损失较大。眼下疫情防控早已进入常态化,而消费者却面临退费难题。预付卡消费问题由来已久,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维权?
全额退款申请被拒
佟女士居住在南开区西湖道附近,去年7月份,她在小区附近某健身房花费2000元办理了一张为期一年的会员卡,并以3600元的价格给4岁的小孙子购买了20次的游泳私教课,总共花费5600元。办卡之后,由于孩子身体原因,只在去年8月份上了两节课,之后就再也没去过。到今年受疫情影响,这家健身房从1月份到6月份一直处于闭店状态,直到7月才重新营业。今年9月份,佟女士提出退款要求,但是健身房工作人员并没有同意直接退款,而是希望佟女士通过转让的方式减小损失。
佟女士:9月份我去到店里找,他们说这卡已经作废了,然后就给延长三个月,到10月26号。我说这都无所谓了,这疫情期间我也能理解,我们孩子现在也去不了,这2000我就认头倒霉了,但是私教费你必须得给我退,因为我们没上课,就得给我们退那三千多块钱。他说现在退不了,您自己去找,或者我们帮您找,找人您给转卡。
此后过了10天,佟女士并没有等到来自健身房的任何消息,随即再次尝试沟通。对方表示,目前公司对于全额退款的申请批复较慢,建议佟女士选择另外一种更快速的解决方式:就是已经上过的课程按次数扣钱,剩下的课费按50%退款。这样计算的话,可以退给佟女士1620元,而且最快当月就可以退款。佟女士同意了这种方式,可之后又等了两个多月,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退款。和她对接的工作人员也反复以“走流程”“等审批”等理由拖延搪塞,让佟女士彻底失去了耐心。
佟女士:我等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解决,他在半个月之前跟我说,公司报上去几次也批不下来,你得几个月以后再申报。我就不明白,这么大规模的健身中心,就这区区一千多块钱你就退不了?
健身房经营压力大
11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健身房看到,在这里健身、游泳的顾客并不少,各种私教课也都在正常开展中。此前一直和佟女士对接的游泳部经理介绍,这家健身房目前在天津共有13家门店,经营状况一直很好。这次会出现退费难的问题,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前期闭店损失过大,而且很多顾客也因为疫情改变了生活状态,导致无法继续锻炼,纷纷提出退卡要求。公司资金链无法承受如此集中的退费压力,所以只能采取“拖延战术”。
健身房工作人员:虽然7个月没开门,但是房租、水电、物业费都得交,一个月得20~30万,7个月就是100多万。我们现在一个月挣个20来万,那也得补好几个月。另一方面,因为疫情,店里会员基本50%都要退费,那一退的话整个店就直接完了。
除了退费难题,受疫情影响还有一些健身房干脆关门跑路,其中不乏经营多年的连锁品牌。今年5月份,都铎健身河东区阳光星期八店就突然宣布因房屋存纠纷,不再对外营业。市民姜先生此前花费1800元办理了一张三年期的健身卡,当时卡里还有17个月的有效期。虽然商家也曾承诺对会员进行核实登记,解决后续服务问题。但其留下的一个手机号一直打不通,开始加微信还能通过并有反馈,后来再联系就没人回复了。
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
疫情发生以来,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旅游等服务业经营比较困难,个别不法商户会从预付卡下手,侵占消费者预付金,甚至直接卷款跑路。可即便企业有困难,也不能牺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没有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天津市315志愿者、多年从事消费者维权的法律工作者张方表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的规则,消费者在没有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支付的价款。如果遇到商家拒不退费,或者以各种借口反复拖延,甚至捐款跑路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8890项行政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提示,其中建议消费者按需消费,理性购买。目前商家为了尽快弥补疫情期间的损失,预付卡活动推行较多,消费者在办理时,要综合考虑自己实际需要、距离远近、使用频次等因素,尽量选择企业稳定性强,金额低、时间短的预付卡,同时要签订合同,全面保障自身权益。张方提醒消费者,在和健身房签订服务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谨慎选择购买内容,同时要保留好合同、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张方:在参加预付费消费之前,一定要与商家签订文字合同,就预付费消费中可享受的优惠待遇,消费期限是否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相关内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交费后一定要索取盖有公章的正式发票或收据,这是消费者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在预付费消费结束前要妥善保存,不要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