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魏士博”留言:请问天津市新冠双抗检测可以在哪些医院或机构进行?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我委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每个品牌的新冠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试剂盒《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此产品仅用作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疑似病例的补充检测或疑似病例诊断中与核酸检测协同使用,不能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排除的依据,不适用于一般人群的筛查。故建议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津云新闻记者 吴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