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何鑫”留言:关于天津市顺风车,例如嘀嗒或哈啰这种,用私家非营运车辆顺路接单算不算非法营运呢,会不会被罚款,想知道一下天津最新的政策或详细解答。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先在互联网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范围限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合乘服务实行限次数制度,每日每车派单次数不超过两次。 (津云新闻记者 吴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