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补齐居住建设短板 多部门立行立改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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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刘影 编辑:刘影 2020-09-18 09:07:00

内容提要:9月17日播出的《百姓问政》关注政府部门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解民忧。就怎样做好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如何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补齐居住社区建设的短板,展开问政。

《百姓问政》节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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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9月17日播出的《百姓问政》关注政府部门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解民忧。就怎样做好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如何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补齐居住社区建设的短板,展开问政。

 
 

 

  地库无法安装充电桩

  静海区:全过程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日前,静海区泊东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入住将近一年,地下车库即将开放,由于开发商在居民入住前就承诺,小区地库会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所以不少居民都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不过,他们在安装充电桩时却因地库没有预留线路导致无法安装的情况。

  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本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即电力容量预留以及电力管线预埋至停车位。在泊东苑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上,也明确标注了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那么,该小区地库没有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是因为电力部门没有为小区预留电力容量吗?国家电网静海供电公司表示,当初他们就是根据这张由开发商提供的规划总平面图,为泊东苑小区预留电力容量的,不过,电力管线预埋至停车位的施工,需要开发商来实施,电力部门可以提供技术支持,然而,开发商始终没有找过电力部门。直至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管线预埋施工也没有进行。

  记者注意到,这张规划总平面图,经过了静海区行政审批局的最终审核,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但实际上却打了折扣。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充电设施验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

  静海区住建委作为项目验收的牵头单位,有没有组织相关部门对泊东苑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呢?静海区住建委表示,他们在项目验收时用的竣工图上并没有看到“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内容。不过,在静海区规自局审核的规划总平面图上却有明显标注。

  记者:这个规划图上有没有要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这句话?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党组书记 庄兆俊:标注了。

  记者:是否包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庄兆俊:包括,所有停车位都包括。

  记者:既然如此,问题是怎么出的呢?

  庄兆俊:和部门之间的沟通还是有问题的。

  记者:住建部门还有事中监管的责任,事中监管在哪里?

  静海区住建委主任 苏运峰:事中监管主要依据规划,侧重于对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可能其他的方面有轻视落项的情况。就充电桩问题,住建口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事中应该监管,在事后也就是在验收的时候更应该严格把关。通过这件事也充分体现出了住建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思想上、行动上确实存在着与人民的诉求或者与本职工作有差距。

  记者:这要如何解决?

  苏运峰:回去要问责,第二要进行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学习,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记者:规资部门怎么样维护规划法的刚性?

  庄兆俊:根据城乡规划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地去执行,体现规划的严肃性。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记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您觉得做得怎么样?暴露了什么问题?

  静海区副区长 罗振胜:首先说,牵头部门没有真正按照职责履行到位,存在着打擦边球的现象。我们是以竣工验收图为准,但是说牵头验收,一定牵头每个部门,我们几个部门存在着一定责任的失职。下一步对于这个问题抓紧研究抓紧解决。牵头电力、规划,不要简单地从电力预留、下面做管网开始,一定要从基础、从规划,从整个过程进行监管,然后进行整改,整改到位。

 
 

 

  压力不足日常用水难

  河东区:一定要解决,要立即解决

  河东区大王庄街积善里小区,有31个楼门,是7层到顶居民楼,有居民表示,6、7楼家里的水压不足,日常生活用水存在困难。

  为了解决6、7楼水压不足的问题,2018年在对积善里小区进行旧楼改造中,河东区和供水部门一起,给小区增加了二次供水设施,通过水泵加压的方式,把水打到楼上,当时管道也修进了楼道。但是修好两年多了,一直没能启用。现在,在用水高峰期,7楼居民家里打满一壶2升的水,需要将近10分钟,而且厕所和厨房,更是没法同时用水。

  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中,居民也多次提问,河东区相关部门回复,积善里二次供水系统确实已经安装完毕,但还需要重新申请电源电表,确定立户主体,同时还要解决电费问题,也因此这个事搁置了两年多。

  居民告诉记者,近期,居委会也通知大家,启用二次供水设施要新设电表,需要预存2000元的电费,这笔钱由6、7楼的住户们平摊,每户交10块钱。对此,居民表示挺纳闷的。

  记者:今年1月份的时候,住建委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钱由政府来出,现在居委会下去收钱了,怎么成了这种情况?

  河东区住建委主任 夏敬雄:作为旧楼改造其中一项,二次供水从2017年就开始组织实施了。下一步还是应该从政府角度,对确实没人管的、兜底项目,政府还要多渠道想办法解决。

  记者:怎么解决老百姓的问题?

  夏敬雄:目前梳理在河东区还有一部分改造后没有真正把功能实现的,计划用最短的时间,全力组织,把二次供水的问题彻底解决,让老百姓能够尽快享受到改造后的成果。

  记者:街里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居委会去收这个费用,街里不知道,居委会这个收法行吗?

  河东区大王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少华:不行。我们在政策没有掌握到足够细致和周到之前,有些工作盲目地去主动作为,我认为这有乱作为的嫌疑。依据什么来收?怎么去收?要履行哪些手续?必须提前谋划清楚。从顶层设计上要做细做实。不能想当然,否则对群众来讲就是不负责任。这个工作从一个侧面来讲对政府的公信力也是个极大的影响。

  记者:该收这些老百姓的钱吗?

  王少华:不应该。我们应该先保证老百姓的吃水,保障生活,这是一个根本,民生大于天。

  记者:这个事您怎么看?

  河东区副区长 郭康伟:不论是什么原因,不论什么理由,从政府来说,不能让老百姓在基本的日常生活当中,出现不方便的情况。这个问题的发生也暴露出我们在老旧小区,特别是准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上,还存在着短板。这些短板有基础设施方面的,但更重要的还是主观意识方面。说明我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还不牢,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包括工作作风还不扎实。从政府来说,一定要解决,而且要立即解决。(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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