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015年,李某向刘某租用了17部桑塔纳教练车,并承诺每年付租金113万元,可一年以后,刘某不仅没有拿到租金,这17辆车也没影了。2016年,刘某向南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租金113万元与17部桑塔纳教练车,可是,却在执行中遇到了难题。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富源:因为这17辆是教练车,不同于一般的车辆,它一般情况下是不上路的,并且定位系统也被损坏,所以我们查找非常困难。基于这种情况,我们首先将市区内的车辆进行了查找和控制,但是在查找和控制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抵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苗佳:收到南开法院的请示函之后,我们对于案件的情况进行了一个研判。鉴于执行标的物比较分散,南开法院一家执行会给执行工作带来效率低、时间成本高的问题,于是决定由一中院以及辖区的六家法院共同开展协同执行活动。
本案一共涉及17辆车,经过协同执行法院的共同努力,已经实现了10辆车的扣押,以及发还申请人工作。对于剩余的七辆车,我们也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将进一步加大协同执行的力度,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肖金新:根据委托执行函的内容,我们查找到该车是在一个案外人名下控制,最终成功扣押至我院。2019年3月份,顺利移交至南开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田春燕:通过建立长效的协同执行机制,切实帮助基层法院调配执行力量,更好的破解执行难。(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