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吾悦华府新房第二个采暖周期不能报停暖气,晟鑫热力强制要求两年必须缴纳全额采暖费
领导您好,我是吾悦华府的住户,我的房屋暂时没有装修,不打算入住,所以我于8月31日打电话到天津晟鑫热力集团咸水沽营业厅,咨询报停暖气相关事项,被其工作人员告知:新房两年之内不能报停,必须缴全额采暖费。而后我在网上查找资料,根据天津市供热办公室文件(2008)27号文件中,《天津市2007—2008年采zhi暖期供热计量试验dao收费人员和信访接待人员手册》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现行的供热政策,新建商品房至少在正常使用一个采暖季后,经供热单位、房屋建设单位双方初验合格,方可由用户提出停热申请。所以,实行供热计量的小区,热用户第一年应参与运行检验,按供热计量收费办法执行。经实际运行检验基本可靠后,从第二年开始,用户就可以申请停热了,但应按照现行面积热费30%的标准每年收取停热基本费。我现投诉晟鑫热力无理拒绝用户报停要求。望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