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菜市场建好10个月仍未开业 岂能拿疫情当借口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张志怡 编辑:张志怡 2020-08-14 09:56:03

内容提要:2017年前后,桥北新区宁新花园等小区有大量居民入住,居民们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希望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宁河区回复称,周边规划有三个标准化菜市场,已经开始设计;2018年初再次回复,规划的三个菜市场,只有绿屏西路菜市场具备建设条件,计划2018年开始规划建设。2018年10月份,区商务部门回复,正在招商中。居民表示真正看到现场施工,是在2019年,区商务部门再次公开回复,无特殊情况,绿屏西路菜市场将于10月份投入使用。到现在,菜市场建好10个月了,还是没能开业。

 
 

 

  津云新闻讯:距离宁河区政府3公里远的桥北新区分布着宁新花园、英伦世家、滨江等多个大型居民区,居住人口超过7万人。不少居民反映,这儿买菜不方便。周边1.5公里范围内,只有两个私人经营的小菜市场,没有标准化菜市场,最近的标准化菜市场,距离他们这超过3公里。周边的小市场里,卖蔬菜的、卖肉的、卖水果生鲜的,每个种类摊位只有1到2家,品种和菜量有限,要是去晚了赶上高峰点,很多菜可能就卖完了,即便有剩下的也都不新鲜了。

  2017年前后,桥北新区宁新花园等小区有大量居民入住,居民们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希望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宁河区回复称,周边规划有三个标准化菜市场,已经开始设计;2018年初再次回复,规划的三个菜市场,只有绿屏西路菜市场具备建设条件,计划2018年开始规划建设。2018年10月份,区商务部门回复,正在招商中。居民表示真正看到现场施工,是在2019年,区商务部门再次公开回复,无特殊情况,绿屏西路菜市场将于10月份投入使用。到现在,菜市场建好10个月了,还是没能开业。

  记者先后咨询了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河区贸易开发区管委会、宁河区商务局等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市场早就符合开业标准了,未能如期开业,是因为没有确定经营主体是谁。宁河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项目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底下很多部门,中间有人事变动,所以耽误了。“因为疫情的原因,这件事暂时耽误了,现在得从头捋。”

  记者:2017年百姓就入住了,需求摆在那了,但是到现在菜市场还没有投用,说急老百姓之所急,商务局在这一点上做到了吗?

  宁河区商务局副局长冯晓青:这点上有缺位,从政府角度来说,应该是和整个的居住社区同步推进。但是确实在这中间几种原因造成了迟滞,给周边的群众带来不便。这点来说作为商务局应该做深刻的反思。

  记者:工作人员说基本三个理由,一个是人事变动,一个是部门协调,再有一个是疫情的影响。这些理由您再分析分析。

  冯晓青:作为民生工程,一旦确定以后,这些理由应该说都不能够造成这么长时间的迟滞。这个问题应该说可能是投资资金成本方面考虑过多,而考虑老百姓的需求方面不到位。各部门都要转变这种观念,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第一时间想方设法的让它启动。

  记者:这个事接下来怎么办?

  冯晓青:首先跟宁河桥北新区居民表个态,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首先要督促或者直接上手推动,尽快开业。第二,现在结合着桥北街办事处,整体摸排,查找菜市场社区商业的盲点,尽快补足老百姓消费当中的一些空缺点,同步落实规划,同步建设的同时,保证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另外还要举一反三,对配套设施也要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尽快的达到群众认可的程度,与整体的城市建设相匹配。按照这段时间的工作进度,应该说在10月底之前绿屏西路菜市场能够开业。

  记者:2018年11月份就回复说,正在招商中,但是招什么商都没说明白,从一个细节,您看这是什么问题?

  宁河区副区长陆盈:政府部门的同志,在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上,还是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定要以实际行动快速的去推动,去落实。同时也要举一反三,下一步也要梳理,整个桥北街道居民的布局,以及对菜市场的需求,不仅要把绿屏西路标准化菜市场尽快投入使用,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区域的老百姓买菜的需要,也尽快的启动其他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