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已于今年颁布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宋国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解读《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宋局长,您好!
宋国: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宋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宋国:好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曾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省、市强化风险防控。今年4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内容涵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及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虽然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2019年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等三个指标继续下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也保持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2019年,我市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消防方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实现火灾起数、亡人数量、伤人数量和财产损失四个下降;未发生森林火灾,连续29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所以开展此次全市范围内、涵盖多个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很有必要。
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把它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和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为下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展开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