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0-07-27 09:49:15

标题:外地到天津读研究生,办理集体户口后可以买房落户吗?

您好,外地到天津读研究生,办理集体户口后可以买房落户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0-07-27 18: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津南分局人口管理支队回复如下:您咨询的本市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购房后市内迁移业务,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本人或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如有疑问您可继续留言,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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