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网约车具体标准是什么?是否有具体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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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 7 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在车 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符合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 2650 毫米,发动机排量不小于 1.8 升;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 2650 毫米。 (五)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 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 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应当在指定位置设置电子运输证。 (八)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除出租汽车 经营企业和汽车租赁企业外,其他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车辆不得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