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执行法官“惦记”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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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20-03-13 16:45:25

  天津北方网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开法院300余名干警陆续下沉社区防疫一线,其中包括执行局的59名干警,他们坚守防疫岗位的同时,执行工作也丝毫没有懈怠。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疫情期间,执行法官“惦记”的这些事!

  POS机“帮忙”结了个案

  2020年3月11日下午13时40分,结束当日社区值守工作的刘德前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这时电话铃响,“喂,是刘法官吗?我们到了,您之前说的POS 机我也带来了。”

  来人是1月初刘德前受理的一起物业纠纷执行案件的当事双方,为了申请人某物业公司尽快实现胜诉权益,全心投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也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女儿生病,治疗开销大,家境困难的现实情况,刘德前不间断通过电话作双方协调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让免部分物业费,被执行人选择一次性给付。11日下午,双方经过测体温、扫码、登记后,在法庭内当场用POS 机完成了23400元执行款的给付,一起案件顺利执结。

  灵活切换“线上”执行模式

  2020年3月9日下午13时15分,执行法官何水涛刚刚结束社区值岗工作,记起自己先前冻结的一个银行账户期限即将届满,需要尽快采取续冻措施。利用休息时间,何水涛与法官助理赵骁赶回法院,经梳理案件,确认需要续冻的是被执行人在某银行开立的账户,而该银行暂不支持“总对总”网络冻结,需要办案人员前往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正值疫情期间,何水涛按照最高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灵活变通工作方式,通过网络查找到该银行的热线电话。经与银行工作人员反复沟通,银行方面最终同意法院以微信图片和邮寄交换的方式提交所需材料,通过不见面、无接触的方式及时完成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续冻工作。

  你的执着努力换我不再忧郁

  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许,执行局收到一封申请执行人寄来的感谢信。这是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伤,被执行人拖欠4000元执行款,以疫情为借口,经几次催要仍拒绝给付。

  疫情期间,线下执行受到一定影响,此案的承办人王哲与助手于林海在非社区值岗期间,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并及时发现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上一笔4000余元的进账被其快速转出,以此作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证据,王哲找到案件突破口,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85000元打入法院账户 限高失信及时解除

  2月3日下午15时20分,被执行人栾某某85000元的执行款项打至南开法院账户,执行法官胡富源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划款,将该笔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办理完毕发款,胡富源急匆匆赶往社区点位值守。

  本案双方于2019年10月18日达成执行和解,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前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以疫情期间无收入为由拖延履行,胡富源依法冻结栾某某银行账户并对其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在司法威慑下,栾某某选择履行和解协议,款项到位,法院依法解除对其失信、限高措施。自2月至今,胡富源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1213余万元,在南开法院参加社区防疫的执行法官中排名第一。

  自疫情发生以来,南开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大线上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29件,发起网拍12件,执行到位金额1900余万元,保全、续行保全财产526万元,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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