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关于违章停车是怎么界定的问题
由于车辆出了一点状况,我把车临时停在幸福道自由市场附近,司机未曾离开车,且一直在车内处理车辆故障直至恢复正常行驶,但被摄像头记录违法停车。我已电话反馈有关部门,得到答复是系统自动记录就算违法停车,本人认为判断不合理,请有关部门予以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交警总队河北支队有关部门与您进行了联系,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经询问,2020年1月18日12时01分,网民驾驶的车辆在王串场一号路(富强道至幸福道)路段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电子警察摄录。您自称是车辆有故障指示灯闪烁,才将车辆停下进行检查,用时5分钟左右,未下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如有疑问您可继续留言,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