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相关问题咨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我是山东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袁一玉,近期在研究失业保险基金的相关问题,我注意到天津市很早就施行了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因此想咨询有关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得到回复。谢谢!
附问题列表:
1、失业保险基金的如何统筹?具体包括基金的征缴、管理、支取的主体以及基金统筹的模式。
2、实行市级统筹过渡的过程如何?具体包括就是基金征缴流程、上缴下解的流程、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流程有何变化,在实行市级统筹之初,是一次性转变还是过渡式转变。
3、目前市级统筹范围内失业金领取标准是否统一?若不统一,跨区县领取失业金如何处理?
4、目前的失业保险基金核算的现有模式是什么?
5、实行市级统筹后原有的结余基金如何管理或者交接?
6、施行市级统筹过程中各区县遇到的困难或者反对意见有哪些?。
7、保险经办机构是否统一?采用什么管理模式?是垂直管理还是各自负责?
8、目前是否具有统一的信息系统对失业保险信息进行管理,如果有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如何划分
9、现有的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的监管情况如何?具体包括参与监管的部门、方式、重点监管问题。
10、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就业”的具体支出项目都有什么?如何在“保生活”和“促就业”的职能中进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