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红谈天津市临时救助办法的有关情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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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20-01-21 10:09:58

  主持人:刘局长,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

  刘丽红:临时救助立足于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救助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办法》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分档制定了相应的救助标准。比如对急需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的救助对象,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对急需医疗救治的救助对象,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视具体情况可叠加上述两项救助标准。比如支出型救助的,是指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供养对象因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如果困难群众各项自负费用在2000元(含)到1万元的,按每户1-6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给予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1万元(含)到2万元的,按每户6-12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给予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上的,按每户12-24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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