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和要求是什么呢?
朱峰:从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看,我市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期。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达到259.07万人,占比23.9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67.63万人,占比15.49%,老年人口基数大、比重高,加快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需求非常紧迫。相比之下,全市现有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1301个,养老机构362家,养老服务床位6.6万张,护理员9600多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与老年群体日益庞大、多元的养老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因此,亟需在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从我市全局高度和工作指导层面出台助推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和落实措施,推动我市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着眼进一步破解我市养老服务发展进程中的“难点”问题、打通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堵点”问题、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痛点”问题,立足当前发展和工作实际,按照体现天津特色、争取全国领先并做到可复制可借鉴的要求,从16个方面对事关养老服务和今后发展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实施意见》着眼解决特大型城市养老服务难题,立足实际,紧贴现实需求,提出了加快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着力提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具有天津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机制新途径新方式,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和总体要求,对加快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