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福吉解读《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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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 编辑:刘影 2019-12-02 10:08:17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 郭福吉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11月11日起正式印发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郭福吉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解读《预案》的有关情况。郭局,您好!

  郭福吉: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郭局,首先请您介绍一下《预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郭福吉:好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鸿忠书记、国清市长多次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务必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报告要求和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今年7月起,我局组织开展对《预案》新一轮修订工作,在综合评估分析并开展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完成了对《预案》初步修订。同时,我局先后征求了13个重污染天气防治成员单位、16个区政府以及北京市、河北省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经汇集整理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完成了《预案》的第六次修订,现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新修订《预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对降低污染峰值、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既符合国家环境治理保护大局,也回应了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今年新修订的《预案》和去年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呢?

  郭福吉:与去年的《预案》相比,今年的新修订的《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部分污染物的应急减排比例。今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修订的《预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要求更加严格,即在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将减排比例分别由15%和20%调整为20%和30%以上

  二是增加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新修订的《预案》增加了“企业职责”内容,即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制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执行措施。预警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三是调整了工业企业的管控措施。我们对工业企业实施了差异化管控措施,并全部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预案》明确要求,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确定的相应减排措施,并取消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的措施,有效的避免了应急响应“一刀切”问题。

  四是突出了对高排放车辆的源头管控。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新修订的《预案》将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全面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整为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于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进一步明确了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的限行措施,要求更为精准。同时,《预案》新增了“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的管控措施。

  主持人:郭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的条件是什么呢?

  郭福吉:好的。我介绍一下什么是重污染天气应急。重污染天气应急就是经预测会商,近期空气质量在一定时段内将会达到重度污染程度时采取的削减工业企业、建筑工程、机动车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非常规应急措施。其主要目的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应急管控措施,降低污染峰值,进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预案》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个级别。当预测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并持续2天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持续3天重度污染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持续4天及以上时,或是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时,我们将视具体情况,启动红色预警。预警信息我们一般会提前24小时发布,如果预测发生区域性大气污染,我们也会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每次的预警信息,我们都会在北方网、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众可随时进行查询。

  主持人: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郭福吉:根据《预案》规定,预警发布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醒市民应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应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尤其在红色预警期间,学校可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措施应对,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红色预警期间,建议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同时,《预案》还规定了部分强制性的措施,比如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红色预警期间,所有机动车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应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

  二是对于工业企业和建设工程等,新《预案》规定: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和渣土存放点要停止生产、运行,并科学调整洒水频次,增加吸扫作业次数。建筑工程要停止土石方作业,红色预警期间,要停止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有关的生产活动,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扬尘等“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

  三是对于移动源方面,新修订的《预案》明确: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预警期间应停止上路行驶。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应停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本市和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以及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主持人:郭局,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如何做好应对呢?

  郭福吉:为科学、精准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今年的《预案》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科学管控。根据企业不同的环保绩效水平,采取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也就是说,企业生产技术先进、污染治理水平高、环保管控严格,并达到国家标杆要求的可以不用停产、限产;达到我市标杆要求的,实施少减排、少限产;相反,如果企业整体环保水平较差就要多减排,甚至要停产。这样,可以促进工业企业整体的升级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精准减排。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涉及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限制,从而降低大气污染峰值,不产生大气污染排放的企业及生产工序可以继续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尽量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三是突出民生保障。积极保障冬季供暖、电力、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涉及民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相关企业在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管理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预警期间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豁免。同时,对涉及高新技术等战略性、国际竞争性的重要产业以及重大民生、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的工程,在预警期间可不采取应急措施。按照上述规定,今年我市对682家企业和1345个施工工地实施了保障,并纳入了保障性清单,最大限度的减少了重污染天气对企业和重大工程的影响。

  主持人:郭局,下一步我们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郭福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预警发布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力争把手段用足、措施落地生效,保证把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为他们提供充足的预警应对时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预案》已经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管部门要加强污染天气的预测预报和会商,并开展督查和执法检查;住建部门要组织对施工工地落实停止土石方作业情况开展检查,并加强监督管理;城管部门对城市道路维修、园林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工程进行检查,落实道路科学扫保措施;交通运输、交管部门重点加强对中型、重型货运汽车和港口集疏运车辆限行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新《预案》正式印发后,我们已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政策解读,并组织各区进行了政策宣贯。各区也组织相关各街镇、工业园区以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培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宣传贯彻和帮扶指导,让企业职工学好用好文件精神,严守各项规定红线,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我市经济活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郭局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本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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