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集体户口新生儿该如何落户?具体操作在这里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津南区政府 编辑:周婷婷 2019-10-10 09:04:00

内容提要: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新版《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芳”留言:我们夫妻二人都是天津集体户口,买的期房,孩子要出生了,没办法落户,能不能等房本下来再给孩子上户口?

  津南区政府回复: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新版《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1、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3、《承诺授权书》。”您和您丈夫如果在天津居住生活,可将户籍迁入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集体户,再办理子女的出生登记户口。如不在天津居住生活,可将夫妻中一方的户籍迁移至实际工作居住城市,再办理子女的出生登记户口。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