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吴会珍”留言:我年初计划购置新能源汽车,4S店可以免费提供安装充电桩服务,但是需要小区物业公司同意配合送电事宜。因此我与莱茵小镇4期物业公司(青枫物业)咨询,得到回复,他们不同意小区内地上位置和地下车库个人安装充电桩,导致我至今无法购置新能源汽车。
西青区政府回复:经查,物业对车位无所有权,且您仅是租用小区车位(租期一年),物业公司无权出具该证明材料。为解决该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莱茵小镇计划在该小区安装150支公用充电桩,目前正在推进地下停车场移动信号安装工作,待该区域实现信号覆盖,可进行后续充电设备施工。(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