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魏主任,《条例》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呢?
魏广勇:条例共七章56条,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计划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政府投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一)明确政府投资的资金投向和安排方式,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市级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市级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
(二)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市级政府投资应当科学决策、统筹平衡、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所需资金。
(三)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四)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研究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计划建议,编制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等事项,并与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相衔接。
(五)严格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六)规定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项目单位在市级政府投资管理监督和项目实施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