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终止申报】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终止申报是指领取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人员,发生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出国(境)居住并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形时,进行待遇终止支付的业务处理过程。
【所需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共享信息或主动提交);
2.出国(境)定居等字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加盖户口注销章的户口簿,及丧失中国国籍相关证明材料;
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确认表》或《天津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4.《城镇职工退休审批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
【办理方式】
领取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人员,发生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出国(境)居住并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形时,申请人应持相应材料,到所属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终止申请,由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代为办理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如果死亡,亲属应及时到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死亡终止手续。
2.对多领取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的,亲属应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及时退回。
【办理时间及地点】
每月26日至次月6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
所属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