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参保申报核定表》;
(2)《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申报核定表》;
(3)《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表》;
(4)《区县人社局同意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批复》、《行政村公示》。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19日内申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月21日至次月19日办理业务(其中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员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19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所属区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