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在津入学需提交居住证等5项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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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北辰区政府 编辑:刘影 2019-08-13 09:38:00

内容提要:经核实,依据《北辰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已经在入学前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学区片小学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于得禄”留言:目前住在西堤头东赵庄天赐园小区,第一次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说是小产权不能办理,到东赵庄开了证明,第二次办理说是就算办了,也上不了小学。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北辰区政府回复:经核实,依据《北辰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已经在入学前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学区片小学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含社保,缴纳时间需到预约登记前至少一年);

  5.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生源密集学校按照积分优先安排)。(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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