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9-08-01 22:18:09

标题:外地老年人在天津优待证问题

户籍在外地而长期在天津的儿女家看孩子,办了居住证。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却不能办天津老年优待证,不能办老年人乘公交卡。而北京深圳都能凭居住证办理。天津市不办,涉嫌违犯了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办老年优待证的政策是2005年发布的,现在国家已经修改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社会都在尊老爱幼,国家上位法已修改,天津的下位法却不修改,请领导重视。

反 馈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9-08-13 15:5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新区民政局回复:依据《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31号)第二条“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外地户籍老人目前暂不能办理我市免费乘车卡。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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