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在千里堤花鸟鱼虫市场附近的丁字沽一号路延长线,有一个自发形成的占路鸟市,十几个鸟贩在本就不宽的便道上放置了电动车、板凳占路,其中有一些在贩卖野生鸟类。周边居民表示,这个占路市场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效果并不理想。
记者首先来到了红桥区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城管科和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却同时表示“不归我们管”。随后,在咸阳北路派出所,一位管辖民警介绍说:“如果贩卖野生鸟类达到一定数量,够追刑了,属地可以管辖;但一只两只的,属于行政处罚,执法主体在森林公安。”而市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也回应称,贩鸟情况他们了解,但一出警,鸟贩子就都跑走了,“有时也不好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这项工作我们抓得不到位。”节目现场,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范旭首先开了口,“保护野生动物是一项多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公安机关首先要尽到自己的职责,把工作干好。另外,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持续发力,把所有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铲除掉,还老百姓一个干净的花鸟鱼虫市场。”
看似简单的占路市场清整和打击贩卖鸟类等小问题,其背后却是提高百姓环保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事。谈及属地街道在这个过程中应起到的作用,咸阳北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建表示,不仅要治标,还要治本。“会加大宣传,号召社区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一步步地提高大家对环保的认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执法大队要履行野生动物的保护职责,按照党工委街道的统一部署,采取占领式的方法管理。”街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丛俊海接着说道。
看过短片,红桥区委书记李清表示“很受触动”。“下一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成立专班,由区级领导同志牵头,协调公安、街道、规自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运用综合的力量,采取综合的手段,达到综合的效果;第二,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不能一轰而来、呼啸而去。对于贩卖野生鸟类的行为,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打击。”(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