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19-07-31 09:30:02

标题:关于办理村级老年人食堂问题

想问问领导关于办理村级老年人食堂的问题,政府有没有相应的补助,什么好的政策

反 馈

回复部门:宝坻区 回复时间:2019-08-09 08:3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尊敬的“邓凯强”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朝霞街道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核实,“老年人食堂”的设置、使用、管理等方面需经区民政局审批,相关管理、补助政策由区民政局制定,且实施主体应为村委会而不是个人,该网友以个人名义无法承办“老年人食堂”。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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