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1949年 尺寸:29.8*20.9 质地:纸质
根据平津前线司令部与傅作义代表共同签定的《关于和平解放北平问题的协议》第二条“过渡期间双方派人员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处理有关军政事宜”规定。1949年2月1日,成立由中共和傅方参加的“北平联合办事处”,任务是办理部队的改编及傅部军政干部的处理以及部队机关、厂矿、企业等完整的移交。该函就是1949年3月24日北平联合办事处就华北总部结束办事处提名释放的傅部校级以上军官及部分行政人员的电文发给平津前线司令部的。并将被俘尚未释回人员(包括行政人员)特分别续造名册两册,共计一八七员,随函附送。两名册分别是“平津战役中被俘未释回官佐名册”及“天津、张桓战役中未释回行政人员名册”其中含敌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副司令林伟俦、天津市市长杜建时等。这份文献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傅部队所属军政人员采取的宽大处理,既往不咎的政策,这项政策对董其武部发动"绥远起义"及南下渡江作战,解决国民党残余势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及现实意义。时任东北野战军总政治部保卫部部长的钱益民,经手办理了平津前线司令部的审查处理战俘等工作具体,故此文献便由钱益民完整地保存下来,直至捐赠给平津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