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郑先生”留言:从2013年天津实施机动车摇号以来,很多人都参与摇号,但是至今没有摇到。所以建议天津户籍没车家庭允许购买一辆车,以家庭为单位。为防止个别人投机,在政策发布后不允许离婚者家庭或实施分户家庭购买,请天津市相关单位尽快研究后实施。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回复:一、关于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的背景及成效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关注!小客车调控政策是市委、市政府在2013年底立足美丽天津建设果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出台前夕,我市小客车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如不进行限购,到2018年时天津道路拥堵程度将超过北京,加之当时天津中心城区主干路高峰时段平均车速已低于20公里/小时的国际拥堵警戒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也仅占全年的40%,实施小客车调控势在必行。
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五年多以来,在广大市民支持理解下,小客车调控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配置增量指标50万个,相比政策实施前年均38万辆的增长量,共调减约140万辆小客车的增长,小客车无序爆发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达到了实施调控政策的预期效果。
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关于您提到的“久摇不中”问题。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目的即是控制小客车数量,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政策规定,每期摇号发放约0.38万个“个人普通车指标”,目前约85万人申请的情况下,中签率较低(约为0.45%)是调控的必然结果。
关于您提出的“津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指标配置”建议。您的此项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为无车家庭免费配置指标,可有效满足无车家庭的刚性用车需求,鉴于小客车指标是以在本地有用车需求为原则进行配置,因此指标配置对象不仅要包含津籍家庭,也要充分考虑非津籍且在津长期居住的外省市人员、驻津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家庭的用车需求。
目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指标配置,在落实方面尚有一些难点亟待突破。一是现有的户籍制度无法准确认定家庭成员关系,单纯地以户口关系或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界定标准则存在较大投机漏洞,如果将“严禁分户家庭和离婚家庭获得免费指标”作为政策补丁,又会对有分户需求的大家庭带来不便,还会对真正的离婚者再组家庭时造成负担。二是集体户口如何参照家庭进行认定和分配指标,也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三是确定“家庭”的合理界定标准后,还需考虑无车“家庭”数量与我市道路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关系,如果无车“家庭”数量超过我市每年发放的增量指标数量,则直接为无车家庭配置指标不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此外,我市实施调控政策五年多以来,一直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指标配置,如经充分论证后确定改为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后期还将涉及审核部门、审核方式及审核系统的重新梳理和搭建,各相关单位还需妥善做好新旧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
综上,小客车限购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制定和修订均要对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在拟定思路时需预判潜在的漏洞,在划定标准时需最大限度保障公平,最终在缓解交通拥堵和满足居民出行需求之间寻求平衡。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持续关注,欢迎您提出更多有益思路供进一步讨论研究,我委也将继续围绕群众关切开展政策调研,不断提高和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公共服务工作。(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