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退休职工退休后少发5个月的退休金
我父亲原冠达公司工人,应于2013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到时因公司破产,由原宁河县委接收处理,迟迟不给办理,一直拖到2014年1月拿到退休证,才下发退休工资!我想问一下这属于正常退休流程吗?2013年9月到2013年12月我父亲的退休工资去哪里了!
我父亲原冠达公司工人,应于2013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到时因公司破产,由原宁河县委接收处理,迟迟不给办理,一直拖到2014年1月拿到退休证,才下发退休工资!我想问一下这属于正常退休流程吗?2013年9月到2013年12月我父亲的退休工资去哪里了!
尊敬的网友:
2019年07月01日,收到您关于反映退休工人退休金问题的留言事项。接件后,宁河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委督查室深入工信局,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
经核查,您父亲为原天津市宁河县水泥厂工人,2005年6月天津市宁河县水泥厂退出市场,由天津市冠达实业总公司安置。
2011年8月31日,天津市冠达实业总公司改制,根据职工安置方案,距离退休时间不足五年的职工实施内养,由工业经委托管中心负责管理和服务,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生活费,到退休时间办理退休手续。您父亲在天津市宁河县水泥厂工作超过十年,2013年9月达到特殊岗位退休年龄(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由改制企业列入内养人员。劳动关系转移至天津市宁河县经炜钢材销售中心。
2013年8月22日以天津市宁河县水泥厂的名义对您父亲按特殊岗位退休进行申报,工业经委当日批复同意向县人社局申报,2013年8月26日县人社局批复“经审核申报情况属实,同意办理”。2013年12月24日市人社局批复“经市会审组复核,同意审核部门意见”。2013年12月30日由天津市宁河县经炜钢材销售中心根据市人社局的批复为您父亲办理了退休手续。2014年1月享受退休待遇。在特殊岗位提前退休申报、审批阶段,托管中心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发放了生活费。内养待遇终止时间为2014年1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宁河区委督查室
2019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