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民,河南省内黄县人。东北野战军第2纵队第17团参谋长。1938年入伍。1938年12月入党。历任文化教员、书记、政治指导员等职。1949年1月在解放天津时光荣牺牲。李惠民在指挥所部通过护城河时,不幸中弹牺牲。这张阵亡通知书就是东北野战军2纵17团参谋长李惠民的。他作为一名纵队团级指挥员,牺牲后留给家人的仅此一件遗物。他的家人视其为传家宝,父母过世传给烈士的兄长,兄长不在了,又由嫂子保管。1975年,李惠民的家乡遭遇洪水灾害,危急时刻,老嫂子顾不得抢救家中的贵重物品,却从洪水中救出这份通知书。小小照片和阵亡通知书不仅是烈士亲属寄托哀思的物品,更是英烈们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