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9-06-27 21:04:47

标题:南小区三期业主历史遗留问题

区委领导好,我是南小区三期购方业主,自2012年签下购房合同后至今未得到解决,去年已知政府成立南小区三期后事解决办事处,至今为止去了几次得到的回答一直是让等待,想知道什么时候能给一个解决的方案,从签下购房合同至今为止已经八年了,真心希望区委领导快快解决,这八年错过了无数买房的好机会,我也是一名普通老百姓,是工薪族,没有钱,交首付的钱还是两个人积攒了好多年,真心希望区委领导重视起来,在此致敬区领导,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宁河区 回复时间:2019-07-15 09: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2019年06月28日,收到您关于反映南小区三期历史遗留问题的留言事项。接件后,宁河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委督查室深入住建委,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

经向朝阳花园接管小组了解,已网签的购房合同继续有效.区住建委工作人员两次电话联系您均未接听,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无法详细具体答复,您也可以电话联系区住建委咨询,电话695582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宁河区委督查室

2019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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