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禁渔期还捕鱼?原是守门人大开方便之门 马伸桥镇: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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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刘影 编辑:刘影 2019-06-20 22:26:00

内容提要:按照河长制公示牌上的联系方式,记者找到了马伸桥镇河长办公室,可工作人员的答复却让人大跌眼镜:“什么时候是禁渔期,什么时候是捕鱼期,我们也不了解。河长就是管河道的一般卫生。”随后,记者又向蓟州区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渔政科反映情况,可执法人员却表示:“湖面太大,我们管不过来。”

  津云新闻讯:于桥水库位于蓟州区,北岸分布着多个村庄。为了防止污染,水库沿岸设立了隔离护栏。护栏内侧属于水库封闭区,禁止游览。可记者在实地采访时却发现,不少农家院的经营者们都明确表示可以带游客进入水库。进入水库后,记者看到多艘渔船载着游客从事电鱼等形式的捕鱼活动。据了解,电鱼会对生长在水中的螺蛳、贝类、浮游生物、微生物等造成毁灭性破坏,是《渔业法》明令禁止的灭绝性、掠夺性作业行为。

  为了保护水生态,于桥水库自2019年4月16日0时至7月15日24时禁渔。禁渔期内,禁止在于桥水库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为了阻止村民违规捕鱼,在水库的隔离护栏上设有多道口门,并由属地马伸桥镇政府安排专人值守。可在这第一道防线上,开锁、放行的却恰恰是本应尽守门义务的工作人员。

  按照河长制公示牌上的联系方式,记者找到了马伸桥镇河长办公室,可工作人员的答复却让人大跌眼镜:“什么时候是禁渔期,什么时候是捕鱼期,我们也不了解。河长就是管河道的一般卫生。”随后,记者又向蓟州区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渔政科反映情况,可执法人员却表示:“湖面太大,我们管不过来。”

  看完记者的采访短片,马伸桥镇党委书记吕志华当即表态:“明天开始,不准再有任何进入水库非法捕捞的行为!”针对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工作职责的模糊不清,吕志华表示,将把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每一级河长身上,厘清责任,严肃追责。

  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副处长廉铁辉也主动认领了责任:“作为水库主管部门,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在库面、陆域都安排了巡视人员,并与水产部门联合巡查和执法,但在封闭管理上还是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廉铁辉表示,下一步将严肃处理失责管理人员,并与水产部门及时调整联合执法方案,坚决执法到位。

  节目现场,蓟州区区长廉桂峰指出,于桥水库的保护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赋予蓟州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从今天发现的问题来看,我们还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在工作推动落实上有很大差距。”廉桂峰认为,制度要做到真正的落实到位,还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压实责任,把职责落实到位,并通过检查、评比、通报、约谈等不同形式进行监督。“我们要进一步思考,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问题的认识高度,并从思想层面上找原因,在部门职责落实上下功夫,把功夫下到位,把工作做得更好。”(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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