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流动餐车满小区流动 津南综合执法:该罚的一定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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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刘影 编辑:刘影 2019-05-30 22:23:14

内容提要:经常治,经常“赶”,“赶”完又回来。面对移动摊贩反弹回流现象,双港镇党委书记王小军指出,还是要从自身找问题。“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上依然存在盲区,工作人员没有在认识上高度重视,还是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

  津云新闻讯:记者在林景里小区走访时发现,小区内有30多辆流动餐车依次排开营业,道路被堵得水泄不通。而餐车上方的电子屏幕上,正在播放着《条例》相关内容。

  记者从居民口中得知,流动餐车现象在该小区已经持续了2年时间。从摊贩的聊天中,记者也得知,近期小区将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摊贩们会暂停营业,检查过后再继续。

  根据《条例》第六十九条“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记者将问题向双港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了反映,可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却并没有采取处罚措施。转天,记者再次走访了林景里小区,部分餐车虽然没有营业,但依然占用了公共区域停放,而其他摊贩则从小区里转移到了小区门口的绿地上进行经营。有居民告诉记者,从2017年就已经在反映这个问题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经常治,经常“赶”,“赶”完又回来。面对移动摊贩反弹回流现象,双港镇党委书记王小军指出,还是要从自身找问题。“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上依然存在盲区,工作人员没有在认识上高度重视,还是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

  津南区综合执法局政委王玉清表示,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管理缺位和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将在全区范围,特别是医院、学校周边进行严格管控巡查。“该罚的一定要罚!只有执法到位了,才能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让他们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

  如何让《条例》真正落地?津南区区委书记刘惠指出,首先,要对出现问题的执法者进行严肃查处,并警示其他执法人员。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执法力量的配备。最后,落实好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促进《条例》的全面落实。(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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