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关于完善本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颁布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东水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有关情况,刘主任,您好!
刘东水: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刘主任,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相关背景好吗?
刘东水:好的,我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国家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提升产品质量、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想办法、出实招,促进居民消费在不断升级中实现稳定增长,这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的促消费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下半年以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二是天津有现实需要。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来看,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我市消费率由2011年的40.2%上升至2017年的45.4%;消费品市场不断发展,2017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29.67亿元,2018年增长了1.7%,但与京沪等发达城市相比,我市消费规模小、增长速度慢等差距明显。为此,我们结合天津实际,着力解决供给结构失衡、供给质量不高等瓶颈问题,下大力气挖掘内需,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适应消费需求结构变化,推动供给变革和需求引领相互促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结构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