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城里小区征收车位费问题
您好:
近期发现有家不能回的情况。本人居住在河北区王串场街道,开城里小区。
由于本小区属于旧楼区改造,所以得到了政府的照顾,甚是感激。
改造完成后,地面划上了车位线,开始了租赁停车位,之前本小区的车位对外开放租赁,现在仅供本小区车辆使用。
但是由于开城里小区的大多数居民,除了上年纪的老人,就是来津务工的外地居民,所以小区车辆并不很多,全部车辆也基本都有序停车,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管理停车位。
社区本就老化,居民普遍老龄化,居住条也不是很好,都在期盼拆迁。
那么请问,开城里小区作为60年左右房龄的小区,老年人居多,以伙单为主的旧楼小区,大家生活本就不富裕,却和周围高档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统一,有没有考虑过小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每月负担100元的车位租赁费用,相对比较高,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征收费用。
并且,小区门卫告知,没买车位,车不能回家,想回家就把车放马路边走回家。强制性买卖车位的情况如何处理,有家却不能回。
感谢,盼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