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下一步,市残联将如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呢?
施春林:今年3月1日起《规定》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残疾人就业工作将迈上一个法制保障的新里程。我们将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的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保护残疾人权益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二是积极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而告之、社会公益活动、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市民对《规定》的了解,主动维护残疾人利益。三是将召开残疾人雇主培训会,向用人单位宣讲《规定》,用真实故事向用人单位推介残疾人就业资源,打消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职工的顾虑,创造更多残疾人就业机会。
(二)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推动各区政府形成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企业模范带动作用,解决好残疾人就业问题。
(三)做好现行政策与《规定》的衔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使用社会保障金公示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关注“两类人群”。一是做好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延伸两端战略”(从学校、家庭延伸到用人单位)和“拓展两个平台”(就业平台、创业平台)的工作方法,联系走访毕业院校、用人单位、残疾毕业生家庭,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通过就业和创业两种途径,帮助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二是做好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要求各区政府部门积极举办辅助性就业措施,选择适合残疾人就业的项目,帮助困难残疾人获得劳动的权利,减轻家人看护的负担。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施局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残疾人就业规定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