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孙凯”留言:河东区海河东路河沿街四新桥的老旧楼,2019年是否有改造计划?
河东区政府回复:经区住建委联系了解,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河沿街项目已纳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现已完成公示房屋建筑面积及答疑工作及住户投票选取评估公司,正在进行入户评估工作。(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