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快报常健 编辑:赵莹 2019-02-26 10:59:25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男子李某在从事网站推广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了大量公民信息。面对手中的数据,李某起了贪心,将包括企业名称、法人情况、法人代表个人电话号码在内的各类信息保存至个人电脑,多次通过QQ交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三万五千余条,获利500元。
李某的行为引起了公安网警的注意,最终被抓获归案。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进入论坛]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T.t.abstract.substring(0, 50)} ……[详细]
{$T.t.pub_date}{$T.t.source_name}
{$T.t.abstract.substring(0, 50)}……[详细]
“鼓楼文韵·海河春享”活动闪亮津城
天津首场铁路物流运输专场推介会举办
天津轨道交通Z2线盾构区间再迎新进展
外环线周边规划11座大型城市公园
老厂院华丽变身竞技场
突破30万单!探访天津公安5110服务热线
一季报看天津的制造、智造与质造……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彩鹳首次现身津城
中国网络正能量天津获奖作品创作者说
招聘会变“音乐会” 观展选才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