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编辑:刘影 2018-08-17 15:41:00
一、从2018年7月1日起,农籍职工应该参加几项社会保险?
答:自2018年7月1日起,原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40号)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企业及其农籍职工,恢复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
二、我市还有那些鼓励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
答:单位和个人经协商一致,企业可继续按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8%缴纳医疗保险费,农籍职工本人不缴费,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进入论坛]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T.t.abstract.substring(0, 50)} ……[详细]
{$T.t.pub_date}{$T.t.source_name}
{$T.t.abstract.substring(0, 50)}……[详细]
天津开展中国航天日主题科普活动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如何监督监管?
天津大学专场招聘活动举行
天津市第二届牡丹旅游文化节开幕
庶海道维修改造工程预计10月初完工
城市焕新记:揭秘樘院的前世今生
2024天河超级算力生态大会23日举办
王己千千余册珍藏捐赠南开大学图书馆
“鼓楼文韵·海河春享”活动闪亮津城
天津首场铁路物流运输专场推介会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