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月26日上午9点多,农民工孙乃春拨通了红桥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李海的电话,在电话里说:“李法官,我是给咱红桥法院执行局送锦旗的,感谢执行局,感谢李海华法官的工作,让我在年前拿到工资。”
红桥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李海接到电话后,接待了孙乃春,孙乃春将一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锦旗送到李海手里,并表示:“给您添麻烦了,感谢李海华法官的强力措施,为我讨回了工资。我下午还要回租住地,在小年一早就要赶火车回江苏去找我大儿子过年了。”
据悉,孙乃春2016年来天津务工,自2016年至2017年一直给某装饰公司提供多项劳务,某装饰公司一直没有付清孙乃春劳务报酬。孙乃春于2018年5月将某装饰公司告上法庭,经红桥法院依法判决,某装饰公司一次性付清孙乃春各项劳务报酬67378元。但某装饰公司未按期履行,孙乃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海华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某装饰公司,并对躲避执行行为依法予以惩戒,对该装饰公司依法罚款2000元,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表示会立即按照法院要求履行义务,按期将67378元交到法院。
接近年关,孙乃春本来对于讨薪已经感到无望了,正准备返乡。1月24日,孙乃春接到李海华法官的电话,说自己的工资执行到位了。孙乃春顿时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关怀之情,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他说:“我这次回老家后,可能就不再回天津了,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红桥法官对我的帮助,红桥法官是好样的。”(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