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在春节前,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是每个归途人的最大愿望,但是杨某等五人6个月的工资却一直被某餐饮公司拖欠。杨某等人拿到劳动仲裁裁决后于春节前向红桥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拿到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之后,他们的心稍微安放下来。
执行局卢晓波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对某餐饮公司进行了财产调查,并传唤了法定代表人王某。但是被执行人未如期到院接受询问,且公司账户也无其他财产。卢晓波法官立即对王某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正当王某在乘火车准备出差时,被告知自己被限制消费,无法乘坐火车时,于是立即驱车来到红桥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卢晓波法官接待了王某,并对其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王某立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按照法院的要求尽快将案款交到法院,并恳请法院取消对自己的限制消费措施。
杨某等五人近14万元案款于近日已经到账,而杨某等人已坐上赶回老家的火车,无法来法院亲自领执行款。为了使杨某等人尽快在春节前拿到拖欠的工资,执行局开辟绿色通道,卢晓波法官用电话与杨某等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到家后将领款手续材料邮寄到法院,法院会在节前一次性将案款电汇到杨某等五人的账户上。电话中,杨某等5人用真诚而又朴实的语言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