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柴女士”留言:孩子的母亲是农业户口,不在岔房子居住。父亲是非农业户口,无工作单位,在岔房子务农。因为母亲户口不在岔房子,考虑到孩子以后就近上学问题,想跟父亲一处户口,可是父亲是非农业,并没有享受到非农业户口的待遇,不想以后孩子出生就是非农业,于是想要孩子跟随爷爷岔房子农业户口可不可以?
北辰区政府回复: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需向新生儿父(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只有特殊原因(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为我市因服役注销户口的军人、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方可随祖父母落户。
民警告知您可先办理孩子随母落农业户口,若孩子祖父同意接收可再办理投靠落户。(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