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葛朗台”遇见执行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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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梁丽云 编辑:赵莹 2019-01-16 10:07:12

  天津北方网讯葛朗台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笔下小气、贪婪、吝啬的代表人物。在他眼里,金钱至上,女儿妻子还不如一枚零币。

  在执行工作中,也有很多被执行人就像葛朗台一样,视金钱高于一切,明明“腰缠万贯”,但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却不肯履行一分钱义务,能拖则拖。近日,蓟州法院以雷霆手段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并开出了2019年第一张罚款决定书。

  2018年,被执行人陈某因盖房雇佣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施工过程中,李某从二楼跌落,经检查腿部粉碎性骨折,后经法院判决由陈某赔偿李某45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偿还部分款项,但仍拖欠1万余元未支付。李某家庭生活本就困难,临近过年又急需钱用,对此他心急如焚。执行干警急人所急,将陈某果断带回法院,并进行思想教育,但陈某仍拒不执行,且情绪十分激动。为严厉打击陈某的拒执行为,维护申请人权益,法院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开始陈某以为法院拿他没有办法,但在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时,陈某情绪彻底失控,大嚷大叫并抗拒执行。

  但法律怎容儿戏,最终陈某被制服押上警车,送往拘留所。路上,陈某自知无法逃避,连连承诺立即把1万余元执行款送来。30分钟后,其家人便将款项送到,陈某也主动承认错误。法院经合议,决定对陈某解除拘留措施。但是,为了打击陈某之前拒不执行、阻碍执行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同时对其作出1000元的处罚决定,陈某均如数上交,案件执结完毕。

  本案中,陈某明明有执行能力,但妄图通过耍赖、拖延逃避执行,最终不仅如数交齐款项,还受到了处罚。对此,执行法官奉劝那些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要及时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任何妄图推卸、逃避责任的行为,不仅不会得逞,而且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津云新闻编辑 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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