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颁布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市金融局副局长黎红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黎局长,您好!
黎红: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来到天津政务网,向大家介绍我市出台《措施》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黎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措施》出台的背景意义好吗?
黎红:好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经济运行的血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发展工作,我们在围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定位上,于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作为我市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在我市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市领导要求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点任务,大力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截至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金融业增加值1432亿元,同比增长4.9%,占GDP比重9.8%,对经济支撑作用十分明显。目前,全市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有4039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85家,我们已建立全牌照、多元化、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为制定好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措施,市金融局收集分析京、沪、渝、深等地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较为完善的政策文件,并于去年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此项《措施》出台是我市首个专门针对金融行业整体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开展专项招商的重要支撑,它将会显著提升金融业在我市产业发展中的地位,有利于吸引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增强金融主体活力和创新金融产品动力,形成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